109學年度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壹、申請條件: 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)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,且
無下列情事之一者: 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,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)。
2.已成年:與其父母合計。
公平者,得具明理由,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,經學校審查認定後,該父母或法定代理 人免予合計。 貳、109學年度申請期限: (一)自109年8月17日(週一)起至109年9月30日(週三)止。 (二)各學制轉學生、復學生、一年級新生等身份同學,預計109年8月17日可查詢獲得「本校核發之學號及電子郵件帳號」,109年8月17日起即可辦理線上申請。 參、申請方式:採線上系統申請,請同學由學務處/生輔與軍訓組網頁/弱勢助學金/項下點 選申請
http://pws.niu.edu.tw/~dslee/assist.htm ,並請詳閱相關內容上網登錄列 印後,將網頁登錄之申請表及佐證資料(學生本人及關係人最近3個月內「戶籍謄本」 (詳細記事版本)或「新式之戶口」名簿(詳細記事版本))送承辦人審核。 肆、申請注意事項: 一、申請同學、父母等可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、私章,就近至各地國稅局分局、戶政 事務所等處,申請最新年度上列規定資料。 二、建議申請同學、家長可先行就近至各地國稅局分局,申請本人及其父母等108年度土 地房屋財產清單、各類所得資料清單,自行檢視確認,是否符合申請資格,再提出申 請,以免經國稅局查核後不符合資格,造成作業困擾。(本項請自行檢視左列資料確 認,但不用繳交學校審核) 三、本案依規定教育部會協請國稅局,查核申請者所得、利息、不動產價值等資格是否符
合規定,不具資格同學請勿申請,以免造成作業困擾。 伍、上列『弱勢學生助學金』不能與『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』、農漁會子女獎助學金等政 府助學措施等同時申請,僅能擇一申請。 陸、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措施,凡至相關單位申辦學雜費優惠同學,建請主動配戴口罩、量體溫及噴酒精,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健康;如有發燒、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,請勿進入辦公室,以維護公共衛生安全,感謝配合。 柒、本校智慧休閒農業公費專班已享公費、僑外生等皆不可申請。 捌、收件及相關問題洽詢承辦人: (一)日校: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(辦公室位於體育館二樓)、聯絡電話:03-9317149、電子郵件:dslee@niu.edu.tw (二)進修學制(夜校)、碩士在職專班:進修推廣組李先生(辦公室位於行政大二樓203教室)、聯絡電話:03-9317077、電子郵件:tllee@niu.edu.tw (三)系統使用登錄疑問、申請表列印問題、系統維護:圖資館系統設計組(辦公室位於圖資館一樓)張先生03-9317134、電子郵件:changck@niu.edu.tw 玖、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及相關規定及申請登錄、查詢入口請由此進 (請參閱、登錄) |